各有關單位: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的工作部署,鼓勵企業增產增效,全力沖刺年度目標,減小本輪疫情對我市建筑業經濟的影響,促進我市建筑業平穩發展,根據《福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促進建筑業增產增效的通知》(榕建筑〔2022〕181號),開展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業企業增產增效專項表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增產增效表彰標準為鼓勵我市建筑業企業加大攻堅力度,實現增產增效,對于在福州市納統的建筑業企業,年度產值增速達到以下標準的,給予增產增效專項表彰。
根據黨中央“保民生、保交樓、保穩定”的精神,為保障業主權益,福州市城鄉建設局以堅決有力的措施推動風險項目復工復產。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為加強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管理,落實各方主體責任,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賦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部分行政處罰權的決定》(閩政文〔2022〕3號)等規定,結合本省實際,省廳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有關企業:為消除本輪新冠疫情對我市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影響,支持企業穩定發展,根據《福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促進建筑業增產增效的通知》(榕建筑〔2022〕181號),經研究決定,將2022年福州市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專項行動(第二批次)企業整改期的截止日期由2022年12月19日延至2023年1月3日。
本輪疫情以來,市建設局拓展運用“網上辦”“智能辦”“打包辦”等服務機制,采取“全流程網上辦理”及“雙向快遞”等形式,實現停業不停工,保障工程建設審批有序運行。
各市、縣(區)住建局、財政局(不含廈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財政金融局: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轉移支付制度的實施意見》(閩政〔2015〕54號)、《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閩臺鄉建鄉創合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閩建村〔2022〕8號),為深化閩臺鄉建鄉創合作,加快預算資金執行進度,現將2023年閩臺鄉建鄉創合作省級財政補助項目的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一、申報范圍及補助標準縣、鄉級人民政府、村委會、縣直有關部門或有關國有企業等(以下統稱項目業主)根據轄區單個村莊或集鎮規劃設計、環境整治、農房建筑風貌提升、傳統村落保護利用、產業培育、文化創意等各類鄉村振興需求,委托臺灣建筑師(含文創)團隊(以下簡稱“臺灣團隊”)開展鄉建鄉創陪護式服務的項目和意向項目,可按規定程序申報省級財政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