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11-25 閱讀數:1261
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管理,提高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結合本省實際,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質量意識。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是房屋建筑工程的重要分部工程,其工程質量優劣直接影響房屋建筑的使用功能和觀感質量。從事建筑裝飾裝修活動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福建省建筑裝修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嚴格執行相關標準規范,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建筑裝飾裝修業務,并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二、加強質量管理。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B50327-2001),確保住宅工程裝飾裝修施工質量;建設單位要按照《福建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規程》(DBJ/T13-119-2010)的規定,組織施工、監理、分包等單位對住宅工程進行分戶驗收,對質量偏差超過相關規范、規程規定的,施工單位應及時進行整改;建設單位在組織竣工驗收時要加強對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的抽查,嚴把住宅工程裝飾裝修質量關。
三、嚴格質量控制。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建筑工程常見質量問題控制規程》(DBJ13-107-2008)及相關標準規范,加強對影響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以及裝飾裝修工程觀感的質量通病進行質量控制;監理單位應加強對上述內容的過程質量監理。
四、強化質量驗收。《建筑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程》(DBJ/T13-46-2013)已于2013年4月30日起實施,《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JGJ/T304-2013)已于2013年6月9日發布,2013年12月1日起實施;新建、擴建、改建及既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時,參與驗收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應嚴格執行上述規范、規程的相關規定,嚴把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關。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