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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11-16 閱讀數:1803
全國涂料工業信息中心消息,日前,衛生部發布了2006年第16號通告,宣布于2007年4月1日起實施13項強制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6項推薦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新標準自實施之日起,舊標準同時廢止。其中,強制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包括了GBZ119-2006放射性發光涂料衛生防護標準和GBZ174-2006含發光涂料儀表放射衛生防護標準等。
來源:涂料涂裝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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