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6-12-05 閱讀數:1233
12月1日起,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建筑節能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對不按照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建設的工程項目,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不得出具監督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予以竣工驗收備案。這是福建省建設廳日前下發的《福建省民用建筑工程節能質量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
據了解,福建省在建筑節能的研究開發、技術推廣、節能標準的編制與實施、節能設計與施工圖審查、試點示范建設等方面均取得階段性成效。通過政策的調控和導向作用,全省新型墻體材料產量逐年增長,新型墻體材料占有率由2000年的20.37%上升到2005年45.31%。福州、廈門“推進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實施”城市試點項目通過建設部和美國能源基金會的第一期檢查驗收,獲得優秀評價。
來源:福建日報
上一篇: 規定出臺:違建房有房產證也不能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