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7-03-09 閱讀數:1149
繼空調、冰箱之后,從昨天開始,家電第三用電大戶——洗衣機也必須標貼能效標識。根據規定,從2007年3月1日起,凡在我國生產、銷售、進口的額定洗滌容量為1.0公斤至13.0公斤的波輪式和滾筒式家用電動洗衣機,必須全部貼上能源效率標識。
新規:用電用水洗凈度全得標明
節能是近幾年家電市場發展的重要方向,空調、冰箱都已先后實施了能效標識的強制標準。相比空調、冰箱,洗衣機節能的內涵則更為廣泛,除了要求節電之外,還要求節水,同時必須保證洗衣的效果。
據了解,新規實施前,市場上的洗衣機是根據2004年出臺的《家用電動洗衣機國家標準》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主要從洗凈度、耗水量、噪音、用電量、磨損率、使用壽命這6個方面對洗衣機進行認證,廠家對于這種標準可以根據國家提供的各等級參數進行自愿聲明。
而新的能效標識則是強制性的認證標準,相對嚴格很多。洗衣機能效標志共分5個等級,級別越高,耗能越大。能效標識上同時標注能效等級、耗電量、用水量、洗凈比指標。
來源:中山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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