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06-28 閱讀數:1245
轉發關于建筑業企業和工程監理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08〕6號)和《關于加快推進行業協會與行政主管部門脫鉤工作的通知》(閩民管〔2009〕164號)的精神,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完善協會功能,推進信用體系建設,現將建筑業企業和工程監理企業信用評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省建筑業企業和工程監理企業的信用等級評定工作,分別由福建省建筑業協會和福建省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協會負責組織開展。
二、福建省建筑業協會和福建省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協會應依據有關規定,制定并完善信用等級評定辦法和評定工作規則,規范評審行為,并將信用等級評定結果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備案后,予以公布。
三、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閩建筑[2009]29號印發的《福建省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辦法(試行)》和閩建建[2009]45號印發的《福建省工程監理企業信用評價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一○年六月九日
來源:建設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