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06-21 閱讀數:1153
《十二五建筑節能專項規劃》提出總體目標,到“十二五”期末,建筑節能形成1.16億噸標準煤節能能力。其中發展綠色建筑,加強新建建筑節能工作,形成4500萬噸標準煤節能能力;深化供熱體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熱計量收費,推進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形成2700萬噸標準煤節能能力;加強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推動節能改造與運行管理,形成1400 萬噸標準煤節能能力。推動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應用,形成常規能源替代能力3000萬噸標準煤。該《規劃》提出了7項具體目標,5條發展路徑和9項工作任務。
具體目標:(1)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到2015年,北方嚴寒及寒冷地區、夏熱冬冷地區全面執行新頒布的節能設計標準,執行比例達到95%以上,城鎮新建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與“十一五”期末相比,提高30%以上。北京、天津等特大城市執行更高水平的節能標準,新建建筑節能水平達到或接近同等氣候條件發達國家水平。建設完成一批低能耗、超低能耗示范建筑。(2)進一步擴大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規模。實施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4億平方米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達到節能50%強制性標準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熱計量改造并同步實施按用熱量分戶計量收費。啟動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試點5000 萬平方米。(3)建立健全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通過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及能耗動態監測等手段,實現公共建筑能耗的可計量、可監測。確定各類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基線,識別重點用能建筑和高能耗建筑,促使高耗能公共建筑按節能方式運行,實施高耗能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達到6000 萬平方米。爭取在“十二五”期間,實現公共建筑單位面積能耗下降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4)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集中連片推廣,進一步豐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形式,實施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省級示范、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和以縣為單位的農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拓展應用領域,“十二五”期末,力爭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25億平方米,形成常規能源替代能力3000萬噸標準煤。(5)實施綠色建筑規模化推進。新建綠色建筑8億平方米。規劃期末,城鎮新建建筑20%以上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6)大力推進新型墻體材料革新,開發推廣新型節能墻體和屋面體系。依托大中型骨干企業建設新型墻體材料研發中心和產業化基地。新型墻體材料產量占墻體材料總量的比例達到 65%以上,建筑應用比例達到75%以上。(7)形成以《節約能源法》和《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為主體,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為配套的建筑節能法規體系。規劃期末實現地方性法規省級全覆蓋,建立健全支持建筑節能工作發展的長效機制,形成財政、稅收、科技、產業等體系共同支持建筑節能發展的良好局面。建立省、市、縣三級職責明確、監管有效的體制和機制。健全建筑節能技術標準體系。建立并實行建筑節能統計、監測、考核制度。
發展路徑:(1)綠色化推進。促進建筑節能向綠色、低碳轉型。根據不同建筑類型的特點,將綠色指標納入城市規劃和建筑的規劃、設計、施工、運行和報廢等全壽命期各階段監管體系中,最大限度地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開展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引導和促進單體綠色建筑建設,推動既有建筑的改造,試點綠色農房建設。(2)區域化推進。引導建筑節能工作區域推進,充分評估各地區建筑用能需求和資源環境特點,結合實際制定區域內建筑節能政策措施,因地制宜的推動建筑節能工作深入開展。以區域推進為重點規模化發展綠色建筑,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與城市綜合改造、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結合起來,集中連片的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發揮綜合效益。(3)產業化推進。立足國情,借鑒國際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突破制約建筑節能發展的關鍵技術,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體系和標準體系。推動創新成果工程化應用,引導新材料、新能源等新興產業的發展,限制和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產品,培育節能服務產業,促進傳統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推進建筑節能的產業化發展。(4)市場化推進。引導建筑節能市場由政府主導逐步發展為市場推動,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提升企業的發展活力,構建有效市場競爭機制,加大市場主體的融資力度。(5)統籌兼顧推進。控制增量,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加強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的監管。改善存量,提高建筑管理水平,降低運行能耗,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注重建筑節能的城鄉統籌,農房建設和改造要考慮新能源應用和農房保溫隔熱性能的提高,鼓勵應用可再生能源、生物質能,因地制宜地開發應用節能建筑材料,改進建造方式,保護農房特色。
重點工作任務:(1)提高能效,抓好新建建筑節能監管;(2)扎實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3)深入開展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和高耗能建筑節能改造;(4)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領域規模化應用;(5)大力推動綠色建筑發展,實現綠色建筑普及化;(6)積極探索,推進農村建筑節能;(7)積極促進新型材料推廣應用;(8)推動建筑工業化和住宅產業化;(9)推廣綠色照明應用。(廳科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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