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7-29 閱讀數:1127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
現將住建部《關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個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市〔2015〕102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貫徹實施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一體化一級資質企業換證
企業持介紹信和一體化證書副本(原件一份)到我廳行政服務中心換領相應等級和類別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并在換領后15日內持原一體化全套資質證書和已換領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到住建部換領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二、一體化二級資質企業換證
企業持介紹信和原一體化全套資質證書到我廳行政服務中心換領相應等級和類別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和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三、建筑裝飾裝修一體化三級資質企業換證
企業持介紹信和原一體化全套資質證書到我廳行政服務中心換領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專項丙級資質證書,并可按照新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申請建筑裝修裝飾工程二級資質換證。
四、注意事項
1.根據住建部通知要求,自2015年7月31日起,我廳將停止受理按原一體化資質標準的資質延續申請。
2.為方便企業、簡化辦事流程,一體化企業換證均直接由我廳辦理,相應工程設計甲級資質證書由住建部辦理。
3.企業可以根據自身資質情況和發展需要,僅申請換領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資質證書,或申請注銷一體化資質證書。
4.由于時間緊,請通知各企業務必及時做好資質延續和換證工作。
附件:《關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個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市〔2015〕102號)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