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17 閱讀數:1555
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動我市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08〕6號)和《福建省工商局關于開展2016—2017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工作的通知》(閩工商市〔2017〕354號,見附件1),更好地對接省工商局的公示活動,現就開展2016—2017年度福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2015年1月1日前成立,具有一定規模,較好效益,較高信譽度的企業。
二、評價標準
1.合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企業重視合同管理工作,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機構健全,合同信用管理人員具有專業素質。
2.合同行為規范。企業規范簽訂合同,積極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規范使用合同格式條款,合同風險防范機制健全。
3.合同履約狀況好。企業按約定履行合同,無惡意違約行為,妥善解決合同糾紛,合同履約狀況良好,合同糾紛解決與處理制度完善。
4.企業和品牌具有社會影響力。企業具有較先進的管理模式,產品或服務銷售區域較廣,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意識較強。
5.社會信譽好。企業對各類舉報投訴積極處理,誠信經營,能自覺接受市場監管部門等有關部門監督管理。
三、申報時間、地點
申報時間:即日起至1月31日結束。申報企業直接向所在地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機關申報,申請表格(見附件2)可登錄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網站下載(網址:www.fz.fjaic.gov.cn)。省級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與福州市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的申報同步開展,凡申請參加創建省級“守重”企業的,需與申請市級守重企業一并申報。省級“守重”單位的公示辦法按閩工商市〔2017〕354號文件執行。
四、公示工作程序
(一)通告與報名(即日起至1月31日):在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網站上發布開展此項活動的通告,各縣(市)區局可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公告、通知,鼓勵符合條件和標準的企業自愿申請報名參加。各申報企業采取現場提交材料的形式向所在地縣(市)區局申請報名和提交材料。
(二)初選審核:按屬地管理的原則,申報企業的初選審核由轄區縣(市)區局負責組織實施,各縣(市)區局對轄區內申請報名的企業進行材料初審和實地審查考核,并簽署初審意見,按照《2016—2017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條件及標準》(見附件2)進行信用評價,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企業,作為“守重企業”入選單位,于3月1日前填報《2016-2017年度福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推薦表》(見附件3)上報市局市場處。
(三)征求意見:對各縣(市)區局推薦上報的“福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名單,由市局市場處匯總后征求意見,(1)征求本局相關處室意見;(2)征求福州海關、人行、國稅、地稅、建委、環保、法院、勞動和社會保障、安監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審查意見;(3)將初選企業名單在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網站及市局OA網上進行公示,廣泛征求意見,確定市“守重”單位初選名單。
(四)公示:評選結束后將在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網站上,對市“守重”單位予以公示。
(五)為“2016—2017年度福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制作發放證書、牌匾。
五、提交材料
(一)報名企業應提交的書面材料見附件2。
(二)各縣(市)區局推薦“市級守重企業”應報送的材料
1.《2016—2017年度福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推薦表》(紙質文檔及電子文檔各一份)按推薦順序排列,并加蓋各縣(市)區局公章;
2.被推薦企業的《2016—2017年度福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請表》一份。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2016-2017年度福州市守合同重信用單位”公示工作,在市局統一領導下,由市場處牽頭,各有關處室密切配合,認真組織抓好這項工作。
2.精心組織,嚴把推薦企業質量關。一要動員組織當地具有影響力的龍頭企業、馳著名商標企業參加;二要按省工商局要求,公示工作要堅持“誰審核誰負責,誰推薦誰負責”的原則。為此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以及各公示環節都要落實責任、嚴格標準,確保公示工作質量。各單位要堅持標準,實事求是,從嚴掌握,好中選優,寧缺勿濫,確保推薦企業的質量。
3.加大宣傳力度。各縣(市)區局在開展這項工作中要擴大對企業宣傳的覆蓋面,同時充分發揮“守重”、個私、商標等協會的作用,鼓勵廣大企業參與開展“守重”公示活動,提高社會影響力,確保宣傳取得明顯成效。
4.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嚴禁在公示工作中接受申請單位的吃請,不得收禮、謀私。嚴禁亂收費,公示工作所需的費用從主辦單位行政經費中列支,不得擅自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或搭車收取其他費用。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公示工作程序,堅持自愿原則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確保公示工作客觀廉潔公正。
5.嚴格按照時限完成公示工作。各縣(市)區局要根據工作安排,在規定的時限內上報推薦的企業名單和材料,逾期不上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聯系人:市局市場處鄭智敏、陶鋒,聯系電話:22032065、22032069
附件:1.《福建省工商局關于開展2016—2017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