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19 閱讀數:754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專項行動的通知》(閩建許〔2022〕1號)、《福州市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專項行動方案》、《福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延長2022年福州市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專項行動(第三批次)企業整改期限的通知》(榕建筑〔2022〕214號)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12月15日開展了2022年第三次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專項行動,核查整改期為2022年12月15日-2023年2月14日,現將本批次動態核查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一、核查情況
本批次核查名單375家企業,經審核,截至2022年12月18日,已提交滿足納入暫緩核查要求的企業258家(詳見附件1),已提交滿足核查要求書面材料的企業1家(詳見附件2),未提交核查材料或提交材料不滿足核查要求的企業116家(詳見附件3),現我局就本批次核查中期企業名單及其提供的信息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二、注意事項
(一)我市所有建筑業企業應始終滿足相應資質管理規定要求,在核查整改期間,企業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我市被納入資質動態核查的企業應嚴格按照專項核查行動方案,在核查整改期內盡快完成整改,逾期仍未達到核查標準要求條件或未滿足暫緩核查條件的,我局將撤回其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ǘ┰诒九蝿討B核查工作開展過程中,如被核查企業所提供的技術負責人或作為技術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變更自該核查期開始前6個月內被我局納入資質動態核查的企業,該企業將被納入我局下一次的資質動態核查。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已于2022年12月15日通知應納入本批次核查的建筑業企業領取核查通知書并告知不符合資質要求的企業進行整改,被核查企業應于2023年2月14日前提交核查書面材料,對于未在2月14日前提交書面核查材料或所提交材料不滿足資質核查要求的企業,我局將撤回企業相應資質證書,并向社會公布。
專此通報
附件:1、暫緩核查的企業名單(截至2023年1月18日)
2、提交核查材料齊全的企業名單(截至2023年1月18日)
3、未提交材料或所提交材料不齊全的企業名單(截至2022年1月18日)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