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4-15 閱讀數:1681
各縣(市)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施工現場專業人員換發電子培訓合格證相關工作的通知》(閩建人函建〔2021〕6號)要求,為切實推動我市建筑業企業施工現場專業人員換發電子培訓合格證有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縣(市)區即刻通知轄區內建筑業企業,組織施工現場專業人員于2021年9月30日前在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完成“電子培訓合格證”換發工作;
二、請各縣(市)區通知符合條件的一級及以上施工企業、專業培訓機構和職業院校通過“福建省建設從業人員綜合服務平臺”自主申報福建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考核機構”資格并開展繼續教育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施工現場專業人員換發電子培訓合格證相關工作的通知》(閩建人函建〔2021〕6號)
2、福建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操作手冊(試行)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