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6-07-27 閱讀數:1304
根據近期建設部反饋的全國監理工程師注冊和換證申報審查結果,我省上報的注冊人員中大部分因提供的社保繳費清單不符合要求而未通過審查。為保證我省此項工作的順利實施,各企業應引起重視,認真準備申報材料。福建省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近日就社保問題作了如下說明:
根據建設部有關文件規定,全國監理工程師申請注冊和換證,申請人應提交由社保機構出具的在聘用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材料,并按參保年限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如申請人社保關系為剛轉到聘用單位,在新單位參保年限未滿1年的,應提交社保繳費清單(復印件),社保清單按要求應包含以下內容:企業名稱、企業社保編碼、個人姓名、個人社保編號、身份證編號、繳費所屬期、繳費基數、個人繳納比例以及單位繳納比例等,并加蓋社保機構公章;
二、如申請人已在聘用單位參保滿1年以上的,只需提交上一年度社保繳費對帳單。
凡注冊申報材料(初始,變更、換證)我中心已受理,申請人未按本通知規定提交社保證明的,均應在8月15日前將社保繳費證明材料補齊,否則不予上報。
來源:福建建設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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