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7-04-28 閱讀數:1050
6月1日起,福州市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指導性收費標準將按3個類型4個等級收費。記者26日從物價部門獲悉,《福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將于6月1日起執行。
《實施細則》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按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住宅前期物業(不含酒店式公寓、別墅、低密度聯排高檔住宅)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他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只能收取物業服務費、房屋裝修垃圾清運費、停車管理費3項。
《福州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指導性收費標準》同時出爐,將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普通住宅物業服務費分三個類型四個等級收費。
以上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中不含公共水電分攤,公共水電單獨按實際情況由業主另行分攤。
來源: 福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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