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7-07-18 閱讀數:1066
各設區市建設局、人事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建設部辦公廳《2007年度全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安排的通知》(建辦市函[2007]181號)和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造師資格考試相關科目專業類別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213號)精神,2007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將于10月27-28日舉行。現將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10月27日 上午9:00-12:00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10月28日 上午9:00-12: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二、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專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下同);
2、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二)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符合上述報考條件中(一)1并滿足下列條件者,可以免試相應科目:
1、對取得二級及以上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只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已持有建設類執業資格證書者。
(三)增加執業專業類別考試。已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四)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三、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專業類別的調整
(一)合并的專業類別
1、將原“房屋建筑、裝飾裝修”合并為“建筑工程”;
2、將原“礦山、冶煉(土木部分內容)”合并為“礦業工程”;
3、將原“電力、石油化工、機電安裝、冶煉(機電部分內容)”合并為“機電工程”。
(二)取消的專業類別
此次調整中取消的專業類別有2個:港口與航道、通信與廣電。
(三)保留的專業類別
此次調整中未變動的專業類別有3個:公路、水利水電、市政公用。
(四)調整后的專業類別
調整后,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置6個專業類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
四、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類別的選擇
為保證二級建造師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各專業類別調整的平穩過渡,在2007年度考試報名時應按照如下要求進行選擇:
1、對于2006年報名參加考試且部分科目合格,2007年需要繼續參加考試的人員,報名時按2006年度原報考的專業類別續考。凡《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中房屋建筑、電力、礦山、冶煉、石油化工、機電安裝、裝飾裝修專業未通過的,應當按原各科目考試大綱的要求復習備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中公路、水利水電、市政公用專業未通過的按新大綱要求復習備考,《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一律按新大綱要求復習備考。
2、在2007年度首次參加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或已報名參加2006年度考試,且各科目均不合格的人員,報名時應根據本人實際工作需要,在調整后的6個專業類別中選擇相應專業類別,并一律按新大綱要求復習備考。
3、2007年度以前符合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人員(含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考試人員)均須在調整后的6個專業類別中選擇相應專業類別。
4、自2008年度起,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均應按照調整后《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專業類別進行。
五、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相結合的辦法。報考人員須先登錄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需進行現場審核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至所屬報名點(詳見附件)辦理。現場審核由各設區市建設局商人事局共同組織進行。具體報名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須于2007年7月18日-8月17日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1、首次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后須使用A4紙打印《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經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并在報名表右上方粘貼與本人上傳照片同底的近期一吋免冠彩色證件照一張。
2、續考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進行網上報名。原報考信息中學歷、職稱、工作單位沒有變更的不需打印報名 表。
(二)現場審核
1、首次報考人員須于2007年8月14—17日攜帶下列申報材料到所屬報名點(詳見附件)現場審核確認:
(1)《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
(2)學歷證明(含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并加蓋單位公章);
(4)《遵守國家法律、職業道德情況及工作業績證明》(可在網上報名系統內下載表格);
(5)申請部分科目免試的,還需按免試條件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或《執業資格證書》);
(6)增加執業專業考試的,還需提供《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含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續考人員直接在網上審核,無需進行現場審核。原報考信息中學歷、職稱、工作單位發生變更的,須于8月14—17日持有效證件及復印件連同報名表到所屬報名點審核。
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并對所在單位通報批評。
(三)網上繳費
本次考試收費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使用中國建設銀行卡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內網上繳費功能菜單支付報名費和考務費。由于新的收費標準尚未批復,具體收費標準、繳費時間將另行在網上報名系統發布通知。
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報名手續才算全部完成。
六、考試有關事宜
1、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為合格;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試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考科目的考試為合格,方可獲得執業資格。
2、《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兩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試題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用黑色或藍色鋼筆(簽字筆、圓珠筆)在答題紙上作答。
3、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或藍色鋼筆(簽字筆、圓珠筆)、橡皮和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考試試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七、其他事宜
1、各設區市建設局應于8月23日前將報名表及證明材料匯總,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經省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審查后,發放準考證。
2、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建設廳、人事廳頒發統一印制并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3、考試用書可向福建閩建工程建設書店購買,聯系電話:0591-87836125。
4、考前輔導將于9月進行,具體事宜可查閱考前輔導招生簡章。
5、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聯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號省建設廳建設公寓305室;電話: 0591-87615694、87610301。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來源:福建建設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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