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2-27 閱讀數:1740
各會員企業: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裝飾工程設計、施工水平,鼓勵企業創優創新,推動我市建筑裝飾行業健康發展,經研究決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12年度福州市“榕城杯”建筑裝飾優良工程評比工作。
一、申報范圍:
1、凡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的會員企業,所完成的建筑裝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建筑裝飾工程(如賓館、會堂、會議中心、購物中心、俱樂部、娛樂中心等);
2、單項工程裝飾施工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單項工程造價在300萬元以上;
3、單項工程雖然規模達不到要求,但裝飾風格獨特、典雅、富有特色、質量特別優良的項目,也可以申報;
4、外國(含境外)企業承包的工程不列入申報范圍。
企業申報的工程應是事先計劃申報并經竣工驗收備案且消防驗收合格的項目(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三年以上的項目不列入評審范圍),已申報過的項目不能再參加下屆評審。
二、申報條件:
1、符合國家現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技術標準、規模、設計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已按規范通過竣工驗收;
2、符合土建評估相應的標準和消防及環保要求。
3、工程技術資料齊全。
三、申報資料:
1、《2012年度福州市“榕城杯”建筑裝飾優良工程申報表》。
2、施工合同復印件;
3、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4、消防審批復印件;
5、建筑裝飾工程驗收報告;
6、消防驗收報告;
7、民用建筑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檢測合格的報告;
8、有委托監理的還應提供評估報告。
請有關單位認真對照《福州市建筑裝飾優良工程評審辦法》(詳情可登錄協會網站m.uxieku.com查看),于2013年4月15日之前,將申報資料送達市裝協秘書處。協會初審后,將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核驗并組織評審委員會評定,評審結果將在協會網站上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最后產生名單。
聯系電話:0591-87538672 0591-85919259(傳真)
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18號正大廣場御景臺2621
附件:(請點擊下載)
1、2012年度福州市“榕城杯”建筑裝飾優良工程申報表
2、《福州市建筑裝飾優良工程評審辦法》
福州市建筑裝飾協會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