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2-06 閱讀數:1747
各縣(市)區住建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統計工作的部署,現就建筑業統計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商注冊在省內的建筑業企業,應按照《福建省企業一套表統計調查制度》規定,通過統計網絡直報系統上報一套表數據。長期在外省開拓市場的閩籍建筑業企業按“注冊地”原則回當地上報統計報表。新成立的建筑業企業,應盡快向工商注冊地縣級統計部門申請建筑業統計名錄,并按照規定報送統計數據。拓展境外業務的建筑業企業,請及時登錄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對外承包工程企業登記錄入企業信息,并根據《對外承包工程業務統計制度》,于每月10日前報送對外工程業務相關統計數據。
二、取得(或曾經取得)礦山總承包、鋼結構、建筑幕墻、預拌混凝土、混凝土構件、金屬門窗、裝配式構件等工廠型建筑業資質企業、建筑機械一體化企業和建筑施工勞務資質(專業作業企業資質)企業,且具有其他建筑業資質的,應將其產值合并后在網絡直報系統中報送建筑業統計數據。
三、住宅裝飾裝修企業,請于季后第一個月5日前逐季向市建筑裝飾裝修協會報送統計報表(通過電子郵件),市裝飾裝飾協會于8日前將匯總結果報省裝飾裝修協會匯總后報省廳建筑業處。
四、省內建筑業企業和省外入閩建筑業企業,暫時停止在福建省建筑業管理系統和省外入閩建筑施工企業信息登記系統上填報統計數據,有關各類保證金繳交返還數據的報送,請在福建省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管理系統(網址:http://fjjs.gov.cn:96/deposit/login.aspx)中填報。
五、住建部核準的特級和一級總承包、一級專業承包資質的建筑業企業,除按以上要求報送建筑業統計數據外,繼續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制度。
六、外地在榕企業應向承建項目所在地區縣建設局和統計局上報數據。
各縣(市)區住建局要增強為企業服務意識,及時協調解決建筑業統計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建筑業企業要切實履行統計的法定義務,及時準確報送建筑業統計數據,并對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7年12月5日